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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错了,以后不这样了,我愿意还款……”8月23日,被执行人邓某面对前来执行的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2022年9月12日,邓某驾车在桐柏县境内发生事故,桐柏县某汽车服务公司接到邓某的电话求助后,立即前往救援,并将受损车辆拖回公司修理厂进行修理。经结算,邓某应支付汽车服务公司救援费和车辆修理费50000元。车辆维修完毕,邓某前来取车,承诺到家后就把钱用微信转过来。然而邓某不守信用,一直拖延未付。
2023年3月,汽车服务公司将邓某诉至桐柏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然而,邓某再次拖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汽车服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秉持善意司法和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执行干警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与其沟通,并着重列举过往类似执行案例以充分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面临的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希望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支付15000元后,邓某怀揣侥幸心理,开始逃避执行。
8月23日下午,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被执行人邓某住处蹲守,并在其回家路上将其成功拦下。为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干警对被截停后仍在车内狡辩的邓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在现场宣读拘留决定书时,被执行人终于承认了自己拒不还款、规避执行的错误,并且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支付了20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任何个人和集体都应及时履行。今年以来,桐柏法院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和效率”,用好、用足、用活现有强制执行手段,以实际行动和成效破解执行难题。(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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